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13年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任务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部门(单位)申报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和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特制定2013年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2013年公益性岗位招用的对象为;户籍在我县辖区且持有2013年 月 日前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进行求职登记的城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
1、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街道或社区出貝的未就业证明;
5、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进行求职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协议原件及复印;
7、残疾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人证》
8、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9、《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从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网站下载。
网址:http:// www.wzrlzysc.com/
三、招用程序和办法
招用工作由招用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招用报名结束后,由县劳动就业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专业相符。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由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数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岗位和部门,也可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报到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明确岗位补贴等各项待遇及双方应尽责任义务。同时,由劳动就业局培训中心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四、加强公益性岗位招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到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此招用工作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招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招用工作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2013年10月24日
附:
招用工作领导组
组 长:闫秀斌(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成 员:张二焕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郭效锋 (县劳动就业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
(县纪监委)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局。
办公室主任:郭效锋(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