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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行动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岗位推荐会开始了!!!
日期:2018年07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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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行动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岗位推荐会开始了!!!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效力,即将在我县开展“筑梦行动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一、活动主题

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 20 日(农历六月初八)

上午迎宾广场推介活动启动仪式

地点:五寨县迎宾广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五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五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寨县劳动就业局

五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   五寨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忻州市智信达人力资源公司

五寨县创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筑梦行动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岗位推荐会开始了!!!

四、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活动,力争达到如下成果:

一是转变“一步到位”就业观念。在高中、职校、初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政策、求职心理、择业技巧等方面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中职)克服一蹴而就、急于求成和悲观畏难、消极等待等思想,打破非体制内不就业、一步到位、一职定终身的保守观念,转变思路、放宽眼界,主动就业、积极就业。

二是转变“风光体面”的观念。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分工不同”的浓厚氛围,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好高骛远的不良思想,鼓励高校毕业生融入基层、体验民生、体察社会,从普通行业、普通职业、普通岗位做起,积累经验、提高技能,先就业、后择业。

三是转变“尽善尽美”的观念。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在高校毕业生中树立“艰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精神,与其苦熬消耗生命、不如苦干燃烧青春”“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更待何时”的拼搏精神,培养高校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抗挫折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把自身成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折不挠、勇于进取,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中实现人生价值。

“筑梦行动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岗位推荐会开始了!!!

五、宣传内容

按照“紧贴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一)是实施“七补一贷”,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财政补助。对高校毕业岁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2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

2.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给予其最长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创业实训补贴。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可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指在实训结束后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4.创业项目补助。围绕现代科技、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文化传媒、社区服务等重点行业,组织创业大赛,评选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资金补贴。

         5.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6.创业就业补助。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就业补助。

         7.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入驻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园区,按每户高校毕业生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8.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对上述贷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二)是实施“六补一缓”,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1.吸纳就业补助。对小微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2.岗位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给予最长3年的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

         3.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3年的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4.担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5.新录用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根据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及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期限按每人不超过1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6.就业见习补贴。小微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单位见习补贴。

        7.缓缴社保费。初创小微企业可缓缴最长一年的社保费。

(三)是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

         1.社会保险补贴。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生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市级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2/3。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重点针对离校两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针对性开展“弥补技能短板、提高动手能力”的定向、“订单式”培训。培训时间以尽快实现就业而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免费培训。

3.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积极想创业者,免费给予创业培训,为更好地实现创业做理论性指导。

         4.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低保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重点就业援助。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开发基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5.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①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②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③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④职业培训信息;

⑤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⑥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⑦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⑧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6.放开《就业创业证》办理权限。劳动者可在本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要求办理《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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